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事务所必须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接受后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合伙事务所和由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事务所。合伙事务所是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会计师,为共同执业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事务所是由具备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成立的专项审计事务所。发起注册会计师或单位以其出资额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来说代理记账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中山专项审计分别是专项代理,代理企业建账、记账业务,常年代理,这三者有细微的差别。今专项审计事务所工作人员就具体讲讲他们的区别,希望可以帮到您。一、专项代理:1、代理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手续;2、代办减税免税、代理行政复议,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3、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代办报批手续;4、代办一般纳税人认定;5、代理或协助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6、代理申报研发费;7、代理出口退税业务;8、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代理业务。
代理记账基本流程:1.签订合同,客户与专项审计事务所签订代理记账协议、书面委托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支付时间和方式等。2.接票,每月由客户将当月做帐票据送到代理记账人员手中,同时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核对。3.做账,专项审计事务所按照制定的内部流程使用财务软件做账,必须遵守录入和审核分开的原则。4.报税,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要求,代理记账人员每月按期申报。5.回访,代理记账人员每月及时将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会计资料交给客户,并与其对账。6.会计税务档案保管与交接,每月装订归档并专柜保管,一般每年对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税务报表、会计报表、凭证、银行对帐单等作一次性交接。
1、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代理制作涉税文书。3、建立企业纳税核算体系用办税制度,为企业设计财务制度。 4、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及企业间兼并、收购工作,代理设计经营管理制度。 5、为企业提供报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议。 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业务。
四、投资人权益的维护者。随着中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投资人与经营者之间形成受托的经济责任关系,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支配权转移到经营者手中,这就要求独立于二者之外的专项审计事务所客观公正地评价、确认和反映经营者业绩,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注册会计师对企业依法审计作出的审计结论直接影响着股东的信心,推荐专项审计人员决定着股票的价格、公司的兴衰和经营者的命运。虽然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来自被审企业,由经营者决定,但它的生存与发展主要受制于能否依法执业。面对投资人与经营者、法与利的矛盾冲突,会计中介机构往往选择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并根据情况出具不同意见的审计报告,做到对国家、企业和投资人负责。因此,注册会计师常常被人们称为“经济卫士”。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一)专项审计事务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二)专项审计事务所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二名注册会计师;(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