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堤东破产清算,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财务破产清算,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4、方针恳求:跟着市场经济的展开,政府对公司管帐核算正在逐渐标准,并思索到小公司的特征,制定了《小公司管帐制度》,对契合条件的公司,能够不设管帐机构,其管帐工作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5、运营需求:为了及时把握公司运营情况,保证资金安全,堤东破产清算有必要定时对管帐事务中止核算和查看。我们能在效劳过程中为公司担任人把好关,破产清算事务所并定时中止相关的财政剖析,为公司供给运修倡议,以辅佐公司在合法运营的前提下完成经济效益较大化。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破产清算事务所必须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接受后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合伙事务所和由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事务所。合伙事务所是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会计师,为共同执业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事务所是由具备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成立的破产清算事务所。发起注册会计师或单位以其出资额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一)破产清算事务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二)破产清算事务所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二名注册会计师;(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