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一)重组事务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二)重组事务所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二名注册会计师;(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清产核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潮涟重组主要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账务清理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代理重组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资产清查 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1、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代理制作涉税文书。3、建立企业纳税核算体系用办税制度,为企业设计财务制度。 4、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及企业间兼并、收购工作,代理设计经营管理制度。 5、为企业提供报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议。 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业务。
会计顾问处承办下列业务:①检查会计账目,重组事务所提出查帐报告书;②重组事务所设计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制度的执行;③为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咨询,提供建议和意见;④代办申报所得税、申请专利权、企业成立及变更的登记、债权债务的清理、企业的解散清算等事项;⑤参与拟订公司章程、经济合同、协议、契约及有关财务会计的各种文件等事项;⑥在发生经济纠纷、经济案件时,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工作;⑦担任委托单位的常年会计顾问,办理上列各项业务。
在中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下,重组事务所是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纽带,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不以盈利为首要目标、具有法定社会职能的第三人。它一方面担负着塑造市场经济微观主体,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的重任;另一方面又是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具体执行者。由于社会经济资源的稀缺性和微观主体经营活动的逐利性,国家总是通过立法和政府制定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人力政策及一系列行政法规实施对经济的调控,而重组事务所的基本职能就是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市场微观主体的行为和经营结果进行规范调整,从而使国家的意志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得到实现,使“法制”过渡到“法治”,“以法治国”转变为“依法治国”,把企业的经营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最终达到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的目标。因此,会计中介机构在国家经济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担当着不可替代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