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应在纳税人申报纳税后进行,并在税务审计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按月申报纳税的,纳税评估应在规定的申报纳税期结束后20日内完成。如因纳税人较多,按月完成纳税评估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将两个月或三个月的申报纳税情况合并为一次进行审核。
按季或按年申报纳税的,纳税评估应在规定的申报纳税期结束后30日内完成。
批准延期申报的,纳税评估应在纳税人申报后5日内完成。
临时申报纳税的,纳税评估应在纳税人申报后5日内完成。
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评估应在扣缴义务人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后5日内完成。
审计公司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经验丰富、技术结构全面的专业团队,汇集了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律师、经济师等专业人才。